包裝食品上幾乎都會有一個小格子,裡面藏了好多秘密,大家買東西時有曾經注意過嗎?湯圓營養師這陣子接了幾個計算營養標示的案子,包含健康餐盒與燕麥餅乾等等,其中不乏是在店面或是線上販售。到底甚麼是營養標示?以及那些食品須符合營養標示的規範呢?
近年來國人對於營養與健康的意識提升,為了滿足普羅大眾對於「知」的需求,國內外均已實施包裝食品營養標示的制度供民眾參考。衛生福利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於104年起訂定與修訂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,以期望能與國際規範接軌,讓業者更能落實規範,並使民眾對於手上的食品營養成分能容易了解。
「營養標示」需包含什麼?
(一) 「營養標示」之標題
(二) 每一份量(或每一份、每份)○公克(或毫升)、本包裝(含)○份
(三) 「每份(或每一份量、每一份)」、「每100公克(或毫升)」或「每份(或每一份量、每一份)」、「每日參考值百分比」
(四) 熱量
(五) 蛋白質含量 (以4大卡/公克計算)
( (六) 脂肪(以9大卡/公克計算) 、飽和脂肪、反式脂肪含量
(七) 碳水化合物 (以4大卡/公克計算)、糖含量 (若加以標示膳食纖維,以2大卡/公克計算)
(八) 鈉含量
(九) 符合營養宣稱定義之營養素含量,或是廠商自願標示之其他營養素含量
若一般食品可標示營養標示的面積很小,可使用下方任一標示方式:
所有食品都需要有營養標示嗎?
除了符合免除提供營養標示規定之包裝食品,市售完整包裝的食品皆必須有營養標示。
目前得免除營養標示之食品類別,分為七大類,包含飲用水、礦泉水、冰塊;未添加任何其他成分或配料之生鮮、冷藏或冷凍之水果、蔬菜、家畜、家禽、蛋品和水產品;沖泡用且未含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物之茶葉、咖啡、草本植物等;非直接食用之調味香辛料、調理滷包;單方提香用之調味香辛料;鹽及鹽代替品;以及非直接販售予消費者之食品原料。
那,湯圓營養師就有點好奇了,常常去便利商店買早餐,御飯糰或是三明治、水果盒等有完整包覆的食品,為什麼沒有營養標示呢?
原來,如以 0-18℃冷藏保存,可供直接食用或加 (復) 熱後(非以高溫殺菌為目的之加熱方式)供直接食用之生鮮、調理食品,例如御飯糰、各式便當、各式沙拉、截切水果盒、各式三明治,該類食品多屬散裝食品,不適用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,所以目前暫無須進行營養標示。(部分食品上面還是有標示總熱量供大家參考)
不知道這樣大家對於營養標示有沒有更深入的了解呢?回歸標題的「百聞不如一見」,就算聽得再多,也不如直接親眼拿起手邊的包裝食品,親自看看營養標示,並簡易計算熱量和其他營養素的含量吧!
資料來源: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
芋圓營養師手機的營養標示照片